通知公告

兰州新区2020年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申报开始啦!
点击量:1657发布时间: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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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兰州新区2020年"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展示新区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形成"发现典型、推荐典型、崇尚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风尚,根据《兰州新区"五项十佳"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新办发〔2019〕59号)要求和《兰州新区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现就做好兰州新区2020年"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五项十佳"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重要行动。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通过本单位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和新型媒体,广泛宣传兰州新区"五项十佳"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及活动起止时间,通过层层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五项十佳"推荐评选活动。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先进典型,重点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典型,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推荐对象要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使推出的先进典型来自基层,贴近群众,可信可学。

二、严格申报程序,切实推荐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

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兰州新区"五项十佳"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评选标准,采取自愿申报、民主推荐的形式,切实把符合标准、有代表性的候选人推荐上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园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先上报至各园区,各园区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后,将名单上报至各组织评选单位。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十佳新区好人""十佳孝老模范""十佳敬业楷模"候选人直接报新区文明办,新区"十佳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直接报新区教育体育局,新区"十佳志愿者"候选人直接报新区团工委。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将"五项十佳"候选人推荐申报资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至各组织评选单位。

三、严把审核关口,真正让先进典型经得起组织考察和群众监督

对于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五项十佳"先进典型候选人名单,各组织评选单位要根据要求逐条对照,严格考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新区文明办负责考察审核"十佳新区好人""十佳孝老模范""十佳敬业楷模"候选人,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考察审核"十佳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新区团工委负责考察审核"十佳志愿者"候选人。新区教育体育局和新区团工委将考察审核后的名单于12月11日前上报新区文明办。新区文明办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考察复核,及时征求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纪工委监工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报送新区文明委领导审核,提请新区党工委会议审定。对审定的"五项十佳"先进典型人选名单,由新区文明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准备资料,切实让典型事迹体现先进性、示范性和感染性

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荐"五项十佳"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部门要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限上报先进典型候选人材料,对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典型性和感染性。对于偶发事件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推荐时要考察其一惯表现,推荐的先进典型要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凡有违纪违法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新区文明办联系人:王建勋 联系电话:8259130

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张华茂 联系电话:8259975

新区团工委联系人:聂艳龙 联系电话:8259324


附件:1.兰州新区“五项十佳”评选范围及标准

2.兰州新区“五项十佳”先进个人表彰方式

3.兰州新区"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材料要求

4.兰州新区"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表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共青团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附件1

兰州新区“五项十佳”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十佳新区好人”评选范围及标准

评选范围:

在兰州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年满18周岁的所有市民,均可列入推荐对象。

评选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助人为乐好人。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要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二) “十佳孝老模范”评选范围及标准

评选范围:

在兰州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所有市民,均可列入推荐对象。

评选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让老人有衣可穿、有食可吃、有房可住、有病可医、有事可说,使老人享受天伦之乐,能够安度晚年。

2.夫妻恩爱和睦,关爱子女,育子有方,善待亲人,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守护相助、悉心照顾,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三)“十佳敬业楷模”评选范围及标准

评选范围:

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干部,辖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评选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忠诚担当意识强。具有热爱祖国、热爱新区、热爱本职工作的道德品质,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担当,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能够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业务工作能力强。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须的业务知识能力,对业务工作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具有新区特色的工作亮点,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3.敬业奉献精神好。具有为国家、为人民、为集体服务的强烈意识,能够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工作态度,对工作岗位高度负责,事业心强、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奉献精神强,主动加班加点,不计个人得失,洁身自好,淡泊名利。本年度内无提醒约谈记录,累计请假不超过10天,无迟到早退现象。

4.个人工作业绩优。本职工作成绩显著,为本单位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本职工作中未出现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在单位月绩效考核中,连续3个月排名在同职级干部前三名。曾荣获本系统、本单位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

(四)“十佳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范围及标准

评选范围:

兰州新区在校中小学生,推荐人选年龄范围原则上为6-17岁,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各有关单位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小公民、文明小标兵和中小学校评选的小英雄、小模范、小雷锋、小标兵、小榜样、小典型等,应优先推荐。

评选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文明有礼好少年。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2.自强自立好少年。身处优越家境,仍能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公益活动;身处逆境困境,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拼搏,积极向上。

3.诚实守信好少年。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言行一致,信守承诺,对事负责,重视学业,无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良记录;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优秀事迹。

4.尽责奉献好少年。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积极肯干,默默奉献,班务工作能力强。

5.尊老爱亲好少年。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能够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6.助人为乐好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

(五)“十佳志愿者”评选范围及标准

评选范围:

在兰州新区工作、学习、生活,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或团中央“志愿汇”APP上进行登记注册的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市民,均可列入推荐对象。

评选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带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回报社会方面具有一定的贡献。

2.长期主动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在创建文明城市、高质量发展、环境卫生保护、扶危济困、关爱他人、大型赛事、文化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中,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活动开展记录、时间积分以“志愿汇”“中国志愿”APP为参考依据。


附件2

兰州新区“五项十佳”先进个人表彰方式

新区文明委每年年底组织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命名表彰“五项十佳”先进典型人物。对荣获“五项十佳”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由新区文明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

附件3

兰州新区"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材料要求

一、"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表

1.一式三份;

2.证件照为红底彩色,原始尺寸,jpg格式;

3.提交电子版。

二、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

1.标题:兰州新区"十佳××××候选人XXX事迹材料"(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2.正文:第一段为候选人简介。第二段为事迹概述(要求140字左右)。第三段为事迹详细内容。行文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使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A4纸排版);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可另附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媒体报道相关资料;

4.提交纸质材料一份,提交电子版。


附件4

兰州新区"五项十佳"先进典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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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新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