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为我集团一级独立法人子公司,为了防止不适当的干扰对我集团研究院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影响,保证检验检测业务公正、准确、可靠地开展,我集团声明如下:
1.我集团坚持研究院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的公正地位和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结果判定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将一视同仁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2.我集团研究院检验检测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对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我集团研究院对所有受检单位和客户均持公正诚信态度,专业技术人员严谨、认真、独立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进行结果判定评价,任何员工工作质量不受机构内、外部的干预,不受经济利益及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不同时在其他机构从事本职工作同类的检验检测工作,不在与被检验检测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兼职,不得参与和被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活动,不接受客户的礼品、礼金等,不进行、不接受商业贿赂。
4.本集团研究院检验检测人员严格遵守并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任何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提供质量相同的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客户及社会监督。
兰州新区现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